关于进一步加强
“迎世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等息息相关,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迎世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求真务实的作风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自觉开展“迎世博”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和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从源头杜绝事故隐患。气瓶充装单位按《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市府实事工程气瓶电子标签应用工作的通知》沪质技监特[2009]71号文件要求,做好气瓶电子标签的应用工作。
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是减少事故的关键环节,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等要求,确保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严禁无证使用、超期使用、无证操作。
三、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必须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特种设备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支持,具体要求如下:
1、 加强监检工作,提高监检质量
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要确保监检工作质量,帮助和促进企业提高特种设备的安全性,牢牢掌控监检工作的主动性,使监检工作做到及时、便捷、可靠。
2、 加强定检工作,提高定检率
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检验责任范围内到期定检的特种设备,应事先催检,督促用户按期受检,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定检工作(包括出具报告)。
3、 加强“三确认”工作,提高“三确认”工作质量
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开展检验业务时,要认真落实“三确认”工作,严防因使用单位超期未检、制度不健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原因而引发特种设备事故。
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等单位应加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按实际需要配足配齐,确保持证上岗率100%,杜绝无证上岗作业等现象。
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上述要求,以“迎世博600天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现象,我局将依法查处。
上海市闵行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 |